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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創(chuàng)業(yè)初期員工手冊10篇

| 福萍

第一條 目的:為使本公司員工人事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一) 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 本規(guī)則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yè)人員。

第二章 任 用

第三條 本公司從業(yè)人員職稱規(guī)定如下:

高級主管——總經理、副總經理、 子公司經理

部門主管——品牌主管、物流主管、銷售主管

部門職員——承辦員

第四條 本公司從業(yè)人員,分為四職等

(一)一等:總經理、副總經理。

(二)二等:子公司經理、部門經理、秘書。

(三)三等:部門主管、助理。

(四)四等:業(yè)務、美容師、內勤等辦事職員。

(五)試用員、臨時雇員、實習生等均不列等級。自過試用期,升任辦事職員時為正式職員。

第五條 每一職位均設置“職位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及應列職等。

第六條 職員之任免、調遷、獎懲等事項,均以正式文書發(fā)布。

第七條 本公司從業(yè)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以“職位說明書”為依據,以便因事擇人,使人與事合理配合。

第八條 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yè)經驗予以派任。

第九條 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免。

(二)經理——由總經理任免。

(三)主管及其他人員——由總經理任免或主管經理報請總經理任免。

第十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新進人員事務處理流程規(guī)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考選事宜。程序:部門申請單→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核準→招募培訓。

第十一條 新進人員經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職員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yōu)秀者,應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至少不得低于一個月。

第十二條 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務業(yè)績欠佳或無故曠職者,應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試用未滿七日者,不給工資。

第十三條 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

(一) 戶口復印件及醫(yī)院體格檢查表。

(二) 最后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三) 保證書及三個半月內半身免冠照片一張。

(四) 試用同意書。

(五) 人事資料卡。

(六) 其他必要的證件。

第十四條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 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二)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 吸食毒品者。

(四) 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 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

(七) 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八) 與公司員工有血緣關系親戚關系者。

第十五條 員工一經錄用臨時性、短期性、季節(jié)性及特定性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訂“工作協(xié)議書或勞務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 保 證

第十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應一律辦理保證手續(xù)。

第十七條 填寫保證書應注意遵守法律程序。

第十八條 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不得擔任保證人。

第十九條 被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證人應付賠償及追繳的責任。

(一) 營私舞弊或有其他一切不法行為,致使本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 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損壞公物者。

(三) 竊取機密技術資料或財物者。

(四) 拖欠賬款不清者。

第二十條 保證人如需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證人另外找到保證人,辦理新的保證手續(xù)后,才能解除其責任。

第二十一條 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證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換保證人,并應于下列事情發(fā)生后十五天內,另外找到連帶保證人。

(一) 保證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 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者。

(三) 保證人的信用、資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保證者。

(四) 不欲繼續(xù)保證者。

第二十二條 被保證人離職三個月后,如無手續(xù)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況,保證書即發(fā)還其本人。

第四章 工 作

第二十三條 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十四條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 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 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yè)務,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職務。

(三) 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 不得泄露業(yè)務或服務上的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情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人員批準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十五分鐘。

(六) 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七) 不得攜帶公物(包括資料及復印件)出公司。

(八) 未經主管或負責人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時間中不得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九) 員工每日應該注意保持工作地點及更衣室、宿舍的環(huán)境衛(wèi)生。

(十) 員工在工作開始時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間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抽煙,以期增進工作效率并防止危險。

(十一)員工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相聊天閑談、搬弄是非或擾亂秩序。

(十二)全體員工必須了解,只有努力生產,提高品質,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十三)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必須注意本身的涵養(yǎng),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滿意度水平,使員工在職業(yè)上有安全感。

(十四)工作時間中,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員工不得打接電話,如確有重要事情,應經主管核準后方可使用。

(十五)按規(guī)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二十五條 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七小時為原則,營業(yè)單位或業(yè)務單位每日休息另訂公布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第二十六條 經理級(含)以下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二十七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員工考勤管理細則》處理。

第五章 待 遇

第二十八條 本公司依據勞資兼顧互助互惠的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

第二十九條 員工待遇分為:

(一)基本工資。視從業(yè)人員的學歷、經歷、技能、體質及其工作性質而定,從業(yè)人員的年度工資調整方案由人事部門擬訂,呈總經理核定后調整。(通知或公布)

(二)津貼:崗位津貼、通訊津貼、工作津貼等。

(三)獎金:效率獎金、目標獎金、全勤獎金、年終獎金。

第三十條 員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人員。月薪人員,每月五日發(fā)放一次;日薪人員每月發(fā)放兩次,本月20日及下月5日發(fā)放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資。新進人員自報到日起記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并按日計算。

第三十一條 臨時性、特定性或計件等工作人員的待遇,另按“臨時、計件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處理。

公司創(chuàng)業(yè)初期員工手冊精選篇2

為實現公司的經營管理目標,規(guī)范管理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1、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各項目部聘用的全體從業(yè)人員。

2、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錄用

1、公司各部門、項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提出申請,經人事辦審核、總(副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辦統(tǒng)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招聘事宜。

2、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3、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辦辦理試用手續(xù)。一般員工試用期一個月,主管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能正式錄用;但成績優(yōu)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4、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辦送交以下證件:

(1)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5)員工服務承諾書;

(6)其它必要的證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4)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6)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7)身體條件不適合所從事的崗位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8)其它經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6、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7、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業(yè)的發(fā)展和兼顧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2、員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資、通訊補貼和績效獎金,按月計發(fā),出勤天數未足月的,按日(實際出勤天數_基本工資/30天)計發(fā)。月薪工資在次月底前發(fā)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時到位,工資發(fā)放適當順延。

3、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計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發(fā)。

4、試用人員試用期間不享受綜合保險。轉正后,由公司統(tǒng)一辦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員工,可申請安排集體宿舍;在項目部的員工統(tǒng)一由項目部辦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據有關國家規(guī)定,發(fā)放員工年終獎金,年終獎金的評定方法及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7、在工程項目完工后,新項目未進場前,公司可根據需要安排項目部人員休假,休假期間的員工工資按當月工資的70%發(fā)放。

四、休假及請假

1、按國家規(guī)定,員工享有以下帶薪假日(有基本工資,無績效工資):元旦:1天;春節(jié):3天;清明節(jié):1天;勞動節(jié):1天;端午節(jié):1天;中秋節(jié):1天;國慶節(jié):3天;婚假:3天+晚婚7天;喪假:3天;產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業(yè)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發(fā)送適當補貼或安排調休(調休不另計補貼)。

3、春節(jié)期間休假或探親的,按照公司規(guī)定的休假天數休假;放假期間在公司和項目部值班的,發(fā)放值班補貼或安排調休。如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還以曠工論處。

4、春節(jié)探親往來旅途費,可按公司規(guī)定報銷相應的費用,超支部分由個人承擔。具體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不發(fā)薪資及獎金。

6、員工請假須提前提出申請,2天以內的須經所屬部門主管、行政辦主任批準;3-5天的,須經副總經理批準;5天以上的須經總經理批準。未經準假離崗者,以曠工論處。

五、培訓

1、為提高員工業(yè)務、知識技能及發(fā)揮其潛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公司日益迅速發(fā)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zhí)行。

2、新員工入職后,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fā)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yè)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于20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員工入職的前三個月內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xù)留用。

3、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yè)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4、公司對員工在業(yè)余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并視不同情況可給予適當報銷培訓費。由公司報銷培訓費的員工,如在此一年內離職(含辭退),須向公司退返該報銷的費用。

5、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由人事辦保存在相應的員工檔案內。

六、調職

1、公司基于業(yè)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員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職。

2、公司或項目部之間人員的調動,須經雙方部門主管、人事辦主任的書面批準。

3、公司、項目部調動員工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使其“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4、員工接到調動通知書后,限在2天內辦完移交手續(xù),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七、辭職及辭退

1、員工因故不能繼續(xù)工作時,應填寫書面離職申請,一般員工經部門主管、人事辦主任核準;主管以上員工須經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手續(xù)。并視需要,由人事辦開具《離職證明》。

2、一般員工辭職,需提前7天提出申請;部門主管辭職,需提前2個月提出申請。

3、違反國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辭退者,在賠償公司的損失及辦理完交接手續(xù)后,限當天內撤離。

八、保密

1、不得泄露業(yè)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項目部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開或透露。

2、明確職責,對于非本人工作職權范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消息的傳播。

3、非經發(fā)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復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4、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

九、考核

1、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寫《試用人員考核表》經總(副總)經理批準后正式錄用。

公司創(chuàng)業(yè)初期員工手冊精選篇3

一、員工錄用

根據國家勞動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本酒店面向社會公開招收員工。按照崗位工作要求及體格檢查和政審結果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用。新招收的員工須通過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后上崗,上崗后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酒店可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確定是否正式錄用,并簽訂勞動合同。

錄用的員工全部實行合同制,通過簽訂勞動合同與酒店確定勞動關系。需續(xù)簽合同的員工必須由員工本人在勞動合同期滿一個月前向酒店提出申請,由雙方協(xié)商進行。

合同到期即自然終止,酒店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自動解除。員工要求辭職須提前一個月向酒店提出書面辭呈,否則,按合同規(guī)定向酒店交付違約金。

員工在合同期內離開本單位,按一切合同、協(xié)議規(guī)定執(zhí)行。

員工離店必須按酒店規(guī)定辦理離店手續(xù),交還酒店配發(fā)的一切物品,相關部門會簽認可后,方可離店。

因酒店營業(yè)條件變化而富余的員工,又不能在內部安排,將按勞動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員工考勤

(一)考勤

1、所有員工都不得遲到、早退,上下班均要打卡記錄其工作時間。任何員工都不允許讓別人替代打卡或替代別人打卡。如果考勤卡有誤、損壞或丟失,必須立即報告管理員,不得隨意涂改或更改。

員工上下班除按規(guī)定打卡外,仍要到崗位簽到、簽退,班中離開崗位要填寫離、回崗表。

2、員工在休息或下班前不得擅離職守,在工作時間內如有事要離開,須向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可離開。

(二)病事假

1、員工休病假須持特約醫(yī)院證明(急診例外)向所在部門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請病假需總經理批準。員工因急診不能上班,應由本人或親屬在4小時內電話通知所在部門,并在痊愈上班后8小時內持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xù)。

2、事假要提前填寫請假條,寫明事由和請假的時間,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

三、員工生活

(一)員工住宿

住酒店單身宿舍的員工要服從酒店的安排,不準擅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宿舍內一律使用酒店統(tǒng)一配備的物品。保持床鋪整潔,不得占用空床和使用空床上的物品。住宿員工必須服從管理,愛護宿舍內的各種設施和物品。工作時間不準在宿舍逗留。不準擅自留外人住宿。店外住宿員工未經批準不準進入宿舍。

不準將酒店設施及客用品搬(帶)入宿舍使用,不準將煙酒帶入宿舍。

保持室內清潔衛(wèi)生,不準在墻上或窗外晾掛衣物。

節(jié)約能源,不準開長明燈,不準有長流水。

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電器。

不準在宿舍內放置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易腐爛食品及小動物。

晚間10:00后員工不得互相串宿舍。

任何時間不準在宿舍喧嘩、喝酒、吸煙、玩牌、打鬧或做影響他人休息的事情。

(二)員工餐廳

員工應按規(guī)定時間在員工餐廳就餐,服從管理,并自覺遵守員工餐廳的規(guī)定,按順序憑卡就餐;餐卡只準本人使用不得轉讓,未經許可不得將食物、餐具帶出員工餐廳。就餐時保持餐廳衛(wèi)生,餐后自覺沖洗餐具,愛護餐廳設施。不準私自在餐廳會餐喝酒。不允許浪費糧食及食品、用品。不允許大聲喧嘩,說笑打鬧。

(三)員工娛樂及閱覽

遵守娛樂、閱覽室等管理規(guī)定,服從管理,保持室內衛(wèi)生,不允許著工裝進入娛樂室、閱覽室,不允許大聲喧嘩,閱覽室內應保持肅靜。愛護各類娛樂設施,未經許可不允許將任何娛樂用品和書刊帶出室外。

(四)員工醫(yī)務室

自覺遵守醫(yī)務室就診規(guī)定,如遇客人時應先請客人就診,遵聽醫(yī)囑,醫(yī)務室內應保持肅靜,保持衛(wèi)生,愛護醫(yī)務室設備設施。

(五)員工班車

員工乘坐班車要服從管理,并按要求在發(fā)車前十分鐘到位(站),按順序上車。

員工乘坐班車要講文明禮貌,要尊老扶弱,不得爭搶座位。

員工在車廂內不準大聲喧嘩、打鬧、與司機交談。不得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車輛沒有停穩(wěn),不準上、下車。

講究公共衛(wèi)生,車內不準吸煙、不準向車內外亂扔果皮、紙屑或吐痰。

愛護車輛的'設備設施。

(六)員工更衣室

自覺遵守員工更衣室管理規(guī)定,服從管理,嚴禁攜帶酒店物品、食品進入更衣室,講究公共衛(wèi)生和社會公德。

四、員工儀表儀容

員工在班中,按以下要求做好個人修飾。

服裝:一律穿戴酒店配發(fā)的制服和飾物。制服應整潔合體,鞋子合腳,西褲有褲線,佩戴胸牌,扣好鈕扣,拉好拉鏈。不能有破損、缺扣、污跡。

指甲:保持清潔,不得超過指甲床0、5mm,不可涂指甲油(非接觸食品者可涂無色指甲油)。

飾物:不得佩帶手表以外的其它飾物且手表款式不能夸張。

鞋:穿著酒店按崗位配發(fā)的工鞋,清潔(皮鞋光亮)。酒店未配發(fā)的,一律穿著黑色皮鞋(款式參照酒店配發(fā)給一線的皮鞋),清潔光亮。男鞋后跟不能高于3公分。女鞋后跟不能高于6公分。

男員工:

頭發(fā):前不過眉,側不遮耳,后不蓋領,鬢角不過中耳線,整齊、清潔、光亮(打發(fā)乳或摩絲),無頭屑,不留怪異發(fā)型,保持黑色,發(fā)長不得短于2公分。

面部:保持整潔,不得有胡須,無眼垢、耳垢。

襪子:黑色或深蘭色襪。無破洞,褲角不露襪口

女員工:

頭發(fā):前不過眉,后不過肩,長發(fā)盤起,頭飾顏色與發(fā)色反差小,整齊、清潔、光亮(打發(fā)乳或摩絲),無頭屑,不留怪異發(fā)型,頭發(fā)保持黑色。發(fā)長不得短于12公分。

襪子:薄肉色襪。無脫絲、破洞,裙角或褲角不露襪口。

面部:應化淡妝,口紅顏色為紅色(淺不過粉紅色,深不過朱紅色),無眼垢、耳垢。

香水:清新、淡雅。涂于耳背及手的脈膊部位。

個人衛(wèi)生:

身體清潔無異味,口腔清潔無異味,牙齒無殘留物,雙手清潔,鞋、襪清潔無異味,勤洗內衣,勤換工作服。

五、員工守則

1、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

2、愛酒店、愛崗位、愛事業(yè)、甘于奉獻。

3、尊重顧客,忠誠待客,熱情服務。

4、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遵守酒店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5、鉆研業(yè)務,提高技能,開拓創(chuàng)新。

6、虛心接受監(jiān)督檢查,隨時糾正自身偏差。

7、保障客人人身財產安全,愛護酒店公共財產。

8、工作相互協(xié)作,發(fā)揚團隊精神。

9、以客人利益和酒店聲譽為重,維護酒店形象。

六、行為規(guī)范

(一)言談

1、服務用語規(guī)范,講普通話,音量適度,音質優(yōu)美

,話語清晰。

2、使用對方易懂的語言,善于傾聽對方的講話,留心對方的吩咐,不得漫不經心,合適的附和與接話,不能打斷對方的談話,不能忽略敬語。不能太謙卑,應使用請求、建議、勸告式的語言,談話不能觸及對方的弱點和短處,不能自夸、不能發(fā)牢騷、不能爭論。

3、不要竊竊私語。

(二)禮貌用語

1、早上好、您好、晚上好

2、您好,歡迎光臨

3、請、您請、請講、請坐、請走好、請稍候

4、謝謝

5、不好意思

6、沒關系

7、請稍等

8、很抱歉

9、對不起、請原諒、對不起打擾了、對不起讓您久等了。真對不起,給您添麻煩了。

10、再見,歡迎再次光臨、祝您一路平安。

11、詢問、回答客人時均要使用敬語。

(三)走姿及行走

1、挺胸、收腹、肩平頭正。兩腳落地后跟所成夾角度數大于10度,小于30度。

2、在服務區(qū)內不能跑動,遇到客人應側身禮讓,并向客人點頭示意。

3、院內行走每分鐘不得少于106步。

4、院內兩人行走要排豎隊。

5、行走不得拉手、勾肩搭背,相互追逐。

(四)站姿

1、挺胸、收腹、昂首,頭正肩平,目光自然平視。不得倚物,右手壓左手交叉放于小腹部。

2、(男)腳后跟分開,呈“V”型,兩腳前內側距離不超過兩拳。

(女)腳后跟并攏,呈“V”型,兩腿自然并攏。

(五)坐姿

坐在椅面2/3的部位,保持上身挺直,坐姿端正,不前俯后仰。

(男)雙腿自然分開,兩腳前內側距離不超過兩拳,雙手自然放于腿上。

(女)雙腿并攏,右手搭左手交叉放于腿上。

(六)手式

1、五指自然并攏,手不要握拳,介紹說明指示方向時手臂自然彎曲。要用整個手,不要用食指。

2、與客人交談時手式不要過多,幅度不宜過大。

3、手式運用要尊重客人風俗習慣。

(七)禮節(jié)

1、問候:遇客人、領導應主動問候,同事間應相互問候。當酒店人員與客人同行時,應先問候客人,后問候酒店人員,問候客人、上級忌用“你們好”,一客一問候;當客人或領導不便打擾或距離5米以外眼光相遇時,應點頭以示問候。

2、進出客人用房、辦公室:進入客人房間或辦公室應按門鈴或敲門三聲,得到允許后方可進入,敲門聲應適宜,不能過響。

離開客人房間或辦公室時要面向對方后退1―2步,道別后方可離去,關門時仍要轉身面向對方,輕聲關門。

3、鞠躬:右手壓左手交叉放于小腹,以臀部為軸,上身前傾15-30度,頭、頸、上體保持一條線,目光注視受禮者;日、韓料崗位員工鞠躬右手壓左手交叉放于小腹,以臀部為軸,上身前傾90度,頭、頸、上體保持一條線,鞠躬時目光隨頭部自然下視。

4、敬禮(保安):頭正頸直,五指自然并攏,大臂與肩平,手掌斜向前,中指觸于帽沿。

(八)目光

說話時看著對方的眼睛或眼鼻之間的三角區(qū)。不要盯著客人或斜視;不要冷眼看著客人;不要東張西望。

(九)微笑

對客人要保持自然的微笑,不能大笑、嘲笑、冷笑、譏笑。

(十)接打電話

接打電話時,站(坐)姿端正,左手握聽筒,右手自然下垂,需記錄時右手執(zhí)筆,仔細聆聽,不能倚物,不玩弄文具或其它物品。

接聽電話:

1、三聲鈴響內接聽電話

2、直接對客服務崗位的員工用外語問好,用中文報部門和身份。

3、非直接對客服務崗位的員工用中文問好,報部門、身份。

打電話時:

當對方接起電話后,問候你好,用“請問”確認對方身份,如無誤,應自報身份和事由。如有誤應致歉“對不起,打擾了”。

通話:

1、聲音歡悅,說話清晰,語調輕松。

2、用姓氏稱呼對方:問候客人時,先用敬語;回答客人問題完畢后要用敬語。

3、等客人或領導先放電話后再掛電話。

4、接打電話時不允許背朝客人。

5、接打電話時,遇到客人從旁邊走過應點頭示意;遇到客人要求服務時,應兼顧需服務的雙方客人。

七、保守秘密

1、對客人要求保密的事情做到守口如瓶。

2、對客人的隱私保密。

3、為客人在店內的消費情況和存入店內資金保密。

4、不向外人泄露酒店的商業(yè)機密。

5、不泄露酒店員工的收入及員工在店內受到處分的情況。

6、不泄露酒店員工的隱私。

7、不向外部門泄露本部門的有關工作情況。

8、其它不該泄露的信息情況等。

八、酒店規(guī)則

1、員工工牌:

員工工牌由酒店發(fā)給,只準本人使用,不得涂改或轉讓。員工工牌屬制服的一部分,工作時間必須佩帶在制服左上方。如有遺失應立即向人資部報告,并辦理手續(xù)重新申領;員工調換部門時,須到人資部辦理更換工牌手續(xù)。

2、工作服

員工上班時應按規(guī)定穿著工作服,保持平整清潔;下班不得穿著工作服離店,不允許私自改動服裝或轉借他人,不允許將工作服帶出酒店私用。

3、員工物品(衣)櫥

員工須使用指定的物品(衣)櫥,不得私自調換、轉讓;要保持櫥內外整齊清潔。所有員工的物品(衣)櫥,都應接受管理人員的檢查。嚴禁私藏酒店的財物、食物和非法物品,員工不得私配鑰匙,如有遺忘或遺失,不能強行打開櫥柜,可與管理人員聯系使用備用鑰匙,如鑰匙遺失須辦理換鎖手續(xù)。

4、攜物品進、出店

員工上班時除攜帶的化妝品外,其它物品一律存放在保安部,不許攜帶個人物品進店。住店員工將物品帶進宿舍時要經過保安部的檢查并對與酒店相同的物品張貼標識加以區(qū)分,員工貴重物品應到保安部寄存。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品及小動物進店。

員工攜帶物品出店,必須經有關部門簽發(fā)出門證,出店時將出門證交保安部檢查核實。

員工應無條件接受酒店管理(保安)人員對攜帶物品和物品(衣)櫥的檢查。

5、班前、班中、班后

班前:提前十分鐘到崗,按照規(guī)定要求和標準作好班前準備工作。

班中:服從工作安排,服從管理,遵守工作程序、服務規(guī)范和服務程序,保證工作質量和服務質量,確保為客人提供合格的產品和優(yōu)質的服務。

班后:當日(當班)工作結束后,按規(guī)定要求作好日(班)清工作,填寫相關表格,作好交接工作,經上級檢查確認后方可下班。班后任何員工不允許無故在酒店停留,住店員工不得在面客區(qū)域和工作場所逗留。

6、員工通道

員工出入各部門和工作場所應走指定的員工通道,員工進出酒店時須走指定的店門,在院內行走必須走人行道(路邊上沿)。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通道和電梯。

7、拾遺

員工在酒店任何地方發(fā)現遺失的錢財物品等,須在第一時間上交部門領導或保安部,并講清拾遺地點、時間,以便盡快物歸原主,不得私自存放。

8、使用電話

員工在面客區(qū)域、工作場所不得接、傳、打私人電話,員工有外線電話可由部門給予轉達或留言。員工有急事需打電話必須經領導同意后到員工專用電話處撥打。

9、親友探訪

任何時間都不允許員工在面客區(qū)域、工作場所會見親屬好友。來訪者應在酒店指定的場所等候,由相關人員通知員工所在部門,經本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會見。

10、酒店財產

員工必須高度愛護酒店的一切設備設施、一草一木及酒店配發(fā)的用品和工具。操作設備設施時,必須熟悉掌握其性能及操作規(guī)程,持證上崗,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

員工不得動用客用設施。

未經批準不得將任何酒店財產帶出酒店。

11、崗位用品

酒店不允許將非酒店配發(fā)的用品帶到崗位使用。

公司創(chuàng)業(yè)初期員工手冊精選篇4

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公司的人事勞資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guī)定外,皆按本規(guī)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guī)則各項規(guī)定。

□聘用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態(tài)度、知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yè)務需要,由人事部門統(tǒng)籌計劃,呈報標準。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yè)務、具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本以上學歷,熟悉業(yè)務,具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6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大專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zhí)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新聘用人員應試用合格才為錄用,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員工錄用前應到人事行政部辦理報到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3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1份;

(四)交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

(五)所執(zhí)其他證書復印件一份

□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外地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新進員工于辦妥保證手續(xù)后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xù)及保證人責任均按保證書及保證規(guī)約執(zhí)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以具有下列資格之一,經本公司認為適當者。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企業(yè)或機構;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yè),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的團體保。

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xù)。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或營私、舞弊、盜竊及其它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的.職業(yè)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對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蛞蚱渌鹿蕟适浔WC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xù),發(fā)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的保證人如發(fā)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xù)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九條本公司對員工的保證人如發(fā)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xù)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xù)后3個月內未發(fā)現任何弊端時才發(fā)還保證書解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職務任免

第一條各級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二種。

第二條職務的任免除依公司章程規(guī)定須由董事會核定者外,各經理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填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任免。

第三條職務任免經核定后由人事行政部門填發(fā)人事任(免)令。

第四條職務委派經核定后進行職務加薪,其數額按《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

□遷調

第一條本公司基于業(yè)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工如借故推諉,概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部門經理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異動單呈核人事行政部派調。

第三條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經理人員應于10日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xù)就任新職。前項奉調員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xù)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xù),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呈準延期辦理移交手續(xù),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五條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上級暫時代理。

□解職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當然解職、、辭職、停職、及免職或解雇六種。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30天前以書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一)保證人更換期間,所屬中心總監(jiān)認為必要停職者;

(二)因病延長假期超過6個月者;

(三)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條命令停職者。 遇到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資遣或命令退休。

(二)因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有關機構撤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fā)一切薪津,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當然解職及命令解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xù)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xù),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

服務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及公告。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jiān)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于事前表明。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形象與聲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fā)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yè),但經董事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yè)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執(zhí)行職務時,嚴格遵守《職務說明書》及其他相關規(guī)定,不得畏難規(guī)避,互相推諉。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處理業(yè)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tài)度謙和,不得驕傲自滿以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發(fā)生斗毆、搬弄是非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的事情。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出勤管理應由人事行政部統(tǒng)一管理,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訂。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因業(yè)務需要加班者,應由部門經理簽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況可先加班,后由中心總監(jiān)簽署《加班核定表》。

□交接手續(xù)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交接分

(一)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交接。

(二)三級以下人員交接。

第二條

《公司人員分類表》規(guī)定的三級以上(含三級)的人員。三級以下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第三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人員名冊。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三)主管財務及事務。

第四條三級以下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所經管的財物事務資料名錄。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第五條三級以上主管人員交接時應由公司中心總監(jiān)監(jiān)交,三級以下人員交接時可由該部門經理監(jiān)交。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fā)生爭執(zhí)應由監(jiān)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中心總監(jiān)核定。

第七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應于交接之日將本章第三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八條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應于交接日將本章第四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九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條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一條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接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第十二條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于10內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公司創(chuàng)業(yè)初期員工手冊精選篇5

1、總則

為推進公司發(fā)展,提升企業(yè)文化,健全員工管理,公司依據國家政策、法律及相關條例規(guī)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稱的員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及試用期間的新進員工。

凡公司員工,均應嚴格遵照執(zhí)行本規(guī)章制度(除國家政策、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

2、招聘與錄用

2.1公司對員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據年人力資源規(guī)劃、人員動態(tài)情況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標,保證人員選聘和錄用工作的質量,為本公司選拔出合格、優(yōu)秀的人才,并使之適應業(yè)務發(fā)展要求。

2.2公司招聘、選聘、錄用過程中應遵循的原則:

1)公正、公平、平等競爭、親屬回避;

2)先內部選聘、調配,后外部招聘。

2.3公司聘用員工內部流程:

1)用人部門提出崗位人員需求計劃,填寫《人力需求申請表》上報總經理審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據總經理的批示,按照《崗位分析說明書》的要求辦理內部選聘、調配,或對外統(tǒng)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2.4應聘人員須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應聘材料和有關證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門聯合對應聘材料進行斟選,確定擬聘人選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安排招聘的面試考核工作。

2.5參加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真實填寫有關表格,按表格規(guī)定程序完成面試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調查核實員工工作經歷及個人背景的權利。

2.6面試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試,完成對應聘人員身份、學歷、證件、任職資格的考核;

2)由用人單位面試,完成專業(yè)任職資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復試并完成應聘者資格核查。

4)對于重要職位的招聘需由總經理作最終的面試考核。

5)考核由以下幾項內容組成:

a)儀表、修養(yǎng)、談吐;

b)求職動機和工作期望;

c)責任心和協(xié)作精神;

d)專業(yè)知識與專業(yè)技能;

e)相關工作經驗;

f)素質測評;

g)必要時增加筆試;

6)具體辦事流程見《招聘面試流程》。

2.7經核準擬試用的'外部應聘人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試用并安排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可在入職后一周內提供有效體檢證明),體檢合格者,按規(guī)定時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入職手續(xù),否則視為拒絕受聘。

2.8外部應聘人員辦理入職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及戶籍證復印件;

2)學歷證明、英語級別證書;

3)職稱證明、崗位資格證明;

4)結婚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5)與原單位解除勞務合同證明;

6)原單位社保證明以及近期體檢報告;

7)當期免冠近照4張;

8)親筆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

上述資料不齊者,不予辦理入職手續(xù)。確因特殊原因需延遲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公司領導批準后,于入職后2周內補齊資料,否則不予留用和資遣。

2.9公司全體員工個人資料有以下更改或補充時,均應及時知會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確保與你有關的各項權益:

1)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

2)婚姻狀況;

3)誕生子女;

4)發(fā)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系人;

5)培訓結業(yè)或進修畢業(yè)。

2.10公司保留審查新入職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賠償公司為招聘該員工而付出的一切費用。

2.11報到程序包括:

1)辦理報到登記手續(xù),簽訂《新員工入職試用合同》;

2)領取考勤卡、辦公用品和資料等;

3)接受入職培訓;

4)與部門主管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錄用通知后,應在指定日期到達公司行政人事部報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應與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聯系,另行確定報到日期。

2.12本公司聘用的新進人員,從入職之日起算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對于特殊的崗位(如高技術含量或高業(yè)務資格的崗位),可根據具體崗位情況,適當的延長試用期時間到6個月。試用期內工作成績突出,表現優(yōu)異者,可提出書面申請經用人部門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據考核情況核準,公司總經理批準,縮短試用期。反之,確有需要經審批同意,試用期可延長,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2.13試用期內,新進員工如果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fā)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公司,可提出辭職,并按規(guī)定辦理離職手續(xù);相應的,如果新員工的工作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會終止試用。

2.14如試用合格并通過入職前培訓,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領取《員工試用期工作表現評定報告》,由試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報總經理審批。

2.15具體辦事流程參見《試用轉正流程》。

2.16新進員工在試用期內原則上不能請假。如確實有需要請假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若請假超過一個月,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2.17入職引導人幫助:

1)試用期間,公司會指定入職引導人幫助新員工接受在職培訓;

2)入職引導人的職責:

a)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

b)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工作標準;

c)幫助新員工了解公司有關規(guī)則和規(guī)定,為新員工安排培訓的時間。

d)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辦公位、領取辦公用品、使用辦公設備、用餐、公司宿舍等,盡可咨詢入職引導人。

公司創(chuàng)業(yè)初期員工手冊精選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guī)范公司內部人事調動工作,保證公司內部各部門的員工調動工作能夠有序、及時的完成,適應公司的發(fā)展需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但不包括臨時工、返聘員工和兼職人員等人員調動。

第二章調動類別

第三條調崗

當公司內部出現崗位空缺時,除考慮內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亦考慮平級調崗。公司有關部門及員工本人可提出調崗(詳見招聘管理辦法第五章十四條):

A、公司提出調崗的,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協(xié)調,取得調出與調入部門經理的同意后,填制《工作調動表》,按人員招聘權限報公司領導批準。

B、員工提出的調崗,應由本人提出書面調崗申請,填寫“工作調動表”并報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填寫“工作調動表”,由人力資源部參照員工招聘錄用審批程序辦理。

第四條借調

由于某項工作需要,各個車間之間臨時借入人員,在完成某項工作或借調期滿時需返回原部門。被借調人的勞動合同關系情況不變,有下面兩種:

1)調動人的工資及考核仍在原部門,由原部門負責,福利待遇按調動人原待遇、原規(guī)定執(zhí)行;

2)調動人的勞動關系仍在原部門,工資及考核由調入部門負責,福利待遇按調入方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借調不需要填寫調動表,但須借調部門與調動部門經理協(xié)調好,借調工資及考核由調入部門負責的'需向人力資源部報備,發(fā)生問題由借調雙方部門負責協(xié)調。

第三章任命及調動

第五條公司內部招聘或公司指定人員發(fā)生崗位變動、公司會議中形成的調動員工的會議決議,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由戰(zhàn)略規(guī)劃部下發(fā)公司紅頭文件進行任命,部門主管級以下人員由戰(zhàn)略規(guī)劃部下發(fā)崗位變動通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本人及調入、調出部門(借調不發(fā)通知,長期借調或職能部門借調將發(fā))。

第四章職位升遷

第六條員工職位升遷,部門內部升遷不調離原崗位的不填寫調動表,除此以外由本人填寫工作調動表,并由人力資源部按照升遷職位的聘用權限報公司領導批準,并根據級別由戰(zhàn)略規(guī)劃部以公司紅頭文件下發(fā)到公司各部門。

第五章員工調動工作原則

第七條因工作需要,公司各部門、公司可申請在公司內部調配人員。非工作需要或無特殊原因的人員調動一律不予辦理。

第八條人員調動審批手續(xù)必需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再由公司領導批準。

第九條調動人員審批手續(xù)辦理完畢,按規(guī)定辦理完調離原工作崗位手續(xù)后,方可到調入部門報到,否則不得離開原部門和工作崗位。

第十條未經公司人力資源部明確調動的,或調動雙方自行私下調動的,一律視為無效調動,公司將根據公司制度給予相關責任人處分。

公司創(chuàng)業(yè)初期員工手冊精選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規(guī)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條公司的用人原則:德才兼?zhèn)洌缘聻橄?/p>

第三條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擇人,因才適用,保持動態(tài)平衡。

第四條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開、公正、公平、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位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zhí)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每個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3、公正是指對每位員工的工作業(yè)績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并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員工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第五條公司涉及人力資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執(zhí)行。

第二章員工

招聘管理

第六條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通過各種途徑面向社會招聘。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的任用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以“職位說明書”為依據,采用面試和筆試兩種方式,依實際需要任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若需筆試,試卷由用人力資源部提供。

第八條各崗位人員的派任,均依總公司統(tǒng)一調控為準則。

第九條員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門需規(guī)范填寫《員工需求申請表》,并按要求通報相關領導審批,批準后交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選擇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并發(fā)布招聘信息。

3、人力資源部收集應聘人員的求職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以及其它有關業(yè)務資歷材料。

4、人力資源部主持面試,用人部門或公司領導視情況參加,并在《應聘人員登記表》中填寫意見。

5、面試后兩天內,由人力資源部向合格的人才發(fā)出通知,并辦理報到手續(xù)。

6、經核定錄用人員應按規(guī)定日期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妥下列手續(xù):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

②填寫《員工檔案登記表》;

③交驗個人身份證、畢業(yè)證以及其它相關證件(如職稱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辦理經濟擔保。

第十條擔保

1、凡公司員工均須辦理擔保手續(xù),擔保形式如下:

①最高學歷證原件

②鄭州市固定房產復印件及該房產所有人書面擔保。

上述兩種形式,任選其中一種即可。

2、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不能擔任保人。

3、擔保人所負一切擔保責任,決不因被擔保人的工作地點有所不同而借口推脫。

4、公司于每年定期“對保”,并在認為必要時隨時辦理“對保”。

5、被擔保人離職一個月后,如無手續(xù)不清或虧欠公款等情況,即向本人發(fā)還經濟擔保相關資料。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xié)議。

第十二條公司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均為一年。

第十三條連續(xù)兩年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者,公司提供或繳納基本養(yǎng)老及醫(yī)療保險

第十四條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須承諾保守公司商業(yè)機密。

第十五條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10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xù)聘用該員工,并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續(xù)簽勞動合同的意愿,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簽且未作說明者,即視為自動待崗(待崗期間無薪)。

第十六條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xù)簽,員工又不能聯系到新工作部門時,勞動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員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于合同終止當日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及離職手續(xù)。

第十八條__

第四章檔案管理

第十九條員工檔案是為每位員工建立的內部管理資料,包括員工的有關招聘、錄用、合同、考核、薪資、獎懲、培訓等材料,建立此檔案旨在方便內部管理。

第二十條員工檔案自員工報到之日起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動態(tài)管理歸類,依員工順序號進行存放保管,由人力資源部指派專人負責管理。

第二十一條公司員工內部檔案應及時、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資源部門統(tǒng)一保管,各部門應主動將平時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遞交人力資源部保管。若員工個人情況有變更,如:姓名、籍貫、文化程度、專業(yè)技能等,員工應以書面方式及時準確通報人力資源部,以便員工檔案內有關記錄得以相應更正。駐外機構在當地招聘的人員須建立詳細的人事資料存檔備查,并將所應聘人中的主要個人資料整理,匯總后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二十二條為確保檔案的準確,檔案管理人員應隨時對檔案進行檢查、核對;員工離職時,其檔案應以年度為單位歸入離職人員檔案,保存期限為兩年。

第二十三條員工人事檔案的使用

1、員工人事檔案是為公司決策部門提供各種人事方面的基本依據,并為人事統(tǒng)一分析提供資料。

2、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是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且只能查、借其下屬檔案;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填寫《檔案查閱(調閱)登記本》,檔案借出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

3、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不得私自增刪,涂改,泄露檔案材料內容。

第二十四條員工檔案僅供公司內部使用。

第五章員工管理

第二十五條凡屬公司的員工,公司對其擁有管理、調度和分配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服從公司安排是每個員工第一素質。

第二十七條公司各部門員工自進入公司起,就應受到公司文化體系的教育、培訓,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各部門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jiān)督,不得違抗。

第二十九條員工應尊重和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凡涉及本公司方面的信息,非經許可不得對外公布;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自以本公司名義開展各種活動。

第三十條員工在服務期間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yè),或兼任公司外的職務。

第三十一條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yè)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三十二條員工應愛護一切公司財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公司。

第三十三條員工對外接洽業(yè)務,應態(tài)度謙和,不亢不卑,并不得有驕傲滿足等損害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秩序妨礙紀律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所有員工須按公司規(guī)定積極參加公司會議及各項活動,期間違紀者按平時規(guī)定的3倍處罰。

第六章考勤休假

第三十六條工作時間規(guī)定

1、公司行政人員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六。

2、公司實行的作息時間為: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若需調整作息時間則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三十七條考勤管理規(guī)定

1、公司考勤記錄實行打卡制,員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兩次打卡,無論任何情況均需打卡;

2、公司嚴禁代人打卡,代人打卡被發(fā)現者,第一次對雙方當事人各處以罰款50元,第二次對雙方各處以罰款200元,并各記大過一次;

3、考勤卡上空白處以《出差、請假登記本》上的內容為依據,不在由人力資源部填寫。

第三十八條考勤內容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未打卡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3、擅離職守: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4、曠工: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半小時,或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

第三十九條考勤處罰

1、員工每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以后逐次累加10元;

2、一個月遲到、早退合計5次(含)以上者記大過一次,第一次被記行政大過者罰款200元,第二次被記行政大過者罰款1000元;

3、曠工半天(遲到半小時以上,或者早退半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計)扣1天半的工資;

4、曠工1天扣3天工資;

5、在一個月內曠工兩天(含)以上,或者全年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上者,予以辭退;

6、調休、出差、請假若在《出差、請假登記本》上無記錄,以曠工論處,但因突發(fā)事件或急事不能先行告假、出差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屬上級告假,事后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填《出差、請假登記本》

第四十條休假規(guī)定

1、除規(guī)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員工均應依本規(guī)定請假。

2、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單》事先報主管批準,并按規(guī)定辦妥工作代理人,經審批后,方得離開,否則以曠工論。但因突發(fā)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屬上級告假,事后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填《請假單》。

3、假期已滿,但未銷假,又未續(xù)假者,也以曠工論。

4、批準權限:部門經理假期必須由總經理批準,員工3天(含)以內的假期由部門主管領導批準,3天以上的假期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一條根據國家及公司的規(guī)定,請假分為以下幾種:

1、病假:員工本人因身體不適需要到醫(yī)院就醫(yī),而不能到崗工作的,視為病假;年累計病假不超過10天(含)的,為半薪假,超過10天的為無薪假。病假必須向考勤員出示醫(yī)院相關證明,無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2、事假:員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崗工作的,視為事假;事假為無薪假,如未滿一個工作日的,按鐘點計算。

3、婚假:員工或其親屬結婚可以申請婚假,婚假為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證明申請。

①員工本人結婚的,婚假為5天,晚婚者7天;

②員工子女結婚的,可請婚假2天;

4、產假:女方為無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帶薪假

5、喪假:有薪假

①員工父母,配偶喪之的,可請假5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喪之的可請假3天。

第四十二條公司住外營銷人員每月可帶薪休假3天,但休假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當月未休息者,可享受全勤獎60元;累計6個月全勤獎者,可報銷所負責市場到鄭州往返車旅費,同時享受7天特別帶薪假。

第四十三條國家法定節(jié)日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元旦(一天)五一(三天)國慶(三天)春節(jié)(七天)共計14天

第四十四條若因業(yè)務需要,本公司可臨時變更休假日或于休假日照常上班。

公司創(chuàng)業(yè)初期員工手冊精選篇8

第一條 目的:為使本公司員工人事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一) 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 本規(guī)則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yè)人員。

第二章 任 用

第三條 本公司從業(yè)人員職稱規(guī)定如下:

高級主管——總經理、副總經理、 子公司經理

部門主管——品牌主管、物流主管、銷售主管

部門職員——承辦員

第四條 本公司從業(yè)人員,分為四職等

(一)一等:總經理、副總經理。

(二)二等:子公司經理、部門經理、秘書。

(三)三等:部門主管、助理。

(四)四等:業(yè)務、美容師、內勤等辦事職員。

(五)試用員、臨時雇員、實習生等均不列等級。自過試用期,升任辦事職員時為正式職員。

第五條 每一職位均設置“職位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及應列職等。

第六條 職員之任免、調遷、獎懲等事項,均以正式文書發(fā)布。

第七條 本公司從業(yè)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以“職位說明書”為依據,以便因事擇人,使人與事合理配合。

第八條 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yè)經驗予以派任。

第九條 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免。

(二)經理——由總經理任免。

(三)主管及其他人員——由總經理任免或主管經理報請總經理任免。

第十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新進人員事務處理流程規(guī)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考選事宜。程序:部門申請單→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核準→招募培訓。

第十一條 新進人員經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職員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yōu)秀者,應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至少不得低于一個月。

第十二條 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務業(yè)績欠佳或無故曠職者,應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試用未滿七日者,不給工資。

第十三條 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

(一) 戶口復印件及醫(yī)院體格檢查表。

(二) 最后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三) 保證書及三個半月內半身免冠照片一張。

(四) 試用同意書。

(五) 人事資料卡。

(六) 其他必要的證件。

第十四條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 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二)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 吸食毒品者。

(四) 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 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

(七) 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八) 與公司員工有血緣關系親戚關系者。

第十五條 員工一經錄用臨時性、短期性、季節(jié)性及特定性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訂“工作協(xié)議書或勞務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 保 證

第十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應一律辦理保證手續(xù)。

第十七條 填寫保證書應注意遵守法律程序。

第十八條 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不得擔任保證人。

第十九條 被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證人應付賠償及追繳的責任。

(一) 營私舞弊或有其他一切不法行為,致使本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 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損壞公物者。

(三) 竊取機密技術資料或財物者。

(四) 拖欠賬款不清者。

第二十條 保證人如需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證人另外找到保證人,辦理新的保證手續(xù)后,才能解除其責任。

第二十一條 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證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換保證人,并應于下列事情發(fā)生后十五天內,另外找到連帶保證人。

(一) 保證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 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者。

(三) 保證人的信用、資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保證者。

(四) 不欲繼續(xù)保證者。

第二十二條 被保證人離職三個月后,如無手續(xù)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況,保證書即發(fā)還其本人。

第四章 工 作

第二十三條 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十四條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 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 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yè)務,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職務。

(三) 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 不得泄露業(yè)務或服務上的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情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人員批準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十五分鐘。

(六) 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七) 不得攜帶公物(包括資料及復印件)出公司。

(八) 未經主管或負責人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時間中不得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九) 員工每日應該注意保持工作地點及更衣室、宿舍的環(huán)境衛(wèi)生。

(十) 員工在工作開始時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間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抽煙,以期增進工作效率并防止危險。

(十一)員工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相聊天閑談、搬弄是非或擾亂秩序。

(十二)全體員工必須了解,只有努力生產,提高品質,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十三)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必須注意本身的涵養(yǎng),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滿意度水平,使員工在職業(yè)上有安全感。

(十四)工作時間中,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員工不得打接電話,如確有重要事情,應經主管核準后方可使用。

(十五)按規(guī)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二十五條 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七小時為原則,營業(yè)單位或業(yè)務單位每日休息另訂公布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第二十六條 經理級(含)以下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二十七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員工考勤管理細則》處理。

第五章 待 遇

第二十八條 本公司依據勞資兼顧互助互惠的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

第二十九條 員工待遇分為:

(一)基本工資。視從業(yè)人員的學歷、經歷、技能、體質及其工作性質而定,從業(yè)人員的年度工資調整方案由人事部門擬訂,呈總經理核定后調整。(通知或公布)

(二)津貼:崗位津貼、通訊津貼、工作津貼等。

(三)獎金:效率獎金、目標獎金、全勤獎金、年終獎金。

第三十條 員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人員。月薪人員,每月五日發(fā)放一次;日薪人員每月發(fā)放兩次,本月20日及下月5日發(fā)放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資。新進人員自報到日起記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并按日計算。

第三十一條 臨時性、特定性或計件等工作人員的待遇,另按“臨時、計件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處理。

公司創(chuàng)業(yè)初期員工手冊精選篇9

1、全體教師必須服從上級和學校的管理,自覺做到依規(guī)辦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級和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崇尚科學,反對迷信。

2、教師申請調動,要嚴格按教育局的規(guī)定,由教師書面提出申請,學校領導班子研究討論加意見,由學校上送市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調配。

3、學校內部教師人事調整,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教師的專長和表現,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討論決定,人事調配實行一次性討論,一經討論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要經過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4、根據市教育局規(guī)定,每年實行教師人事考評制度,每學年對教師的各方面表現進行一次考評,考評結果存入教師檔案;考評結果作為教師評聘、評優(yōu)、評先、考核、晉升的重要依據。

5、實行教師聘任制,學校根據教師的平時的表現和業(yè)績考評結果,由領導班子根據核定編制員額和崗位的需要,確定聘任教師的名單,各教師與學校簽定聘任協(xié)議。

6、全體教師必須從大局出發(fā),服從學校分工,按學校分工認真搞好本職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從分工的,視情節(jié)輕重,在年度考評中扣分。

7、根據市教育局的規(guī)定,如需要我校教師到基層學校支教。學校根據文件規(guī)定的有關條件,由教師提出申請,學校根據支教工作和學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計劃地組織教師到基層學校開展支教工作;教師必須服從學校安排,服從工作需要,積極做好支教工作。

8、建立教師工作檔案,健全教師業(yè)務檢查評比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每學期由學??荚u小組作出公平的評價。

9、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guī)各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積極參加繼續(xù)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動,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學能力,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任務,想方設法在各自的崗位上做出成績,為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而努力奮斗。

公司創(chuàng)業(yè)初期員工手冊精選篇10

一、晉升及降級

由申請部門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及審批表》(附件一),轉人力資源部辦理臨時考核及簽注意見后,報送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

二、調職

由申請部門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及審批表》(附件一),送至單位會簽,轉人力資源部簽注意見后,報送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

三、未批準的升、降、調申請單退回申請部門

經批準的申請單則由人力資源部依據發(fā)布《調整工作崗位通知書》(附件二)副本抄送申請部門及本人,并限期辦理業(yè)務移交手續(xù),履任新職。若職稱變動或崗位變動,由人力資源部變更薪資名冊。

四、留職停薪

1、人員有留職停薪的。需要時,可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及審批表》,由人力資源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發(fā)放《留職停薪通知單》(附件三)。

2、留職停薪期滿時,當事人應到人力資源部及時辦理復職手續(xù)。

3、留職停薪人員,不保留員崗位,申請復職時,如原所在部門無崗位時,則另行調整崗位。

五、免職

凡符合免職規(guī)定者,可由所在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單及審批表》(附件一),會簽意見后,報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發(fā)給《離職通知單》通知(附件四),辦理離職手續(xù)。

六、附則

本制度自20__年11月1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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