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請假的管理制度
科學合理的制度能夠促進政府內部的協(xié)作和溝通,提高工作效率,并確保政府行為的合法性和合規(guī)性。小編給大家分享員工請假的管理制度參考,方便大家參考員工請假的管理制度怎么寫。
員工請假的管理制度篇1
一、凡我校教職員工,均應堅守工作崗位,努力工作,決不能擅離職守,有事有病的教職工必須在上班前持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xù),假期滿后到校辦公室銷假,否則以曠工、曠課論。
二、假期種類和期限
1、病假。因病不能堅持工作,必須請假治療或休息的教職工可給病假,一天以上五天以內者須有醫(yī)療證明,教學人員上級上報分管校長批準假交校辦公室備案,其他員工由各處主任批準。
2、事假。教職員工確有重要事情,必須請假者,可給事假,但要嚴格控制(一般不得超過三天),上天以上三天以內教學人員上級分管校長批準假條交校辦公室備案,其他員工由各處主任批準備案十五天至一個月以上者,需學校行政會通過。
3、婚假。以區(qū)教育局文件精神實行。
4、喪假。教職工直系親屬病故,可給喪假三天,旁親一天,不扣工資。
5、產假。女教師工產假可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三、關于出勤方面的處理意見
學校一切工作員,都應是學校學生的表率,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凡不請假離校和請假逾期又不辦理銷假手續(xù)者以曠工論處。曠工扣發(fā)工資辦法:
1、曠工1天扣100元,并扣發(fā)期末出勤獎勵工資,并給予校內警告處分,3天以上學校解聘。
2、曠課1節(jié)扣50元,未經請假不參加活動、會議作曠課處理(不足1節(jié)按1節(jié)課計算),因個人原因請假不參加會議、活動,每次扣10元。
3、上班、開會遲到、早退,每次扣10元,累計三次遲到,早退或溜崗1次視為曠課1節(jié)。
4、全期無病、事假、遲到、早退現象,視為全勤,教學人員發(fā)全勤獎200元,其他員工100元。
5、教學人員病假(憑病假條)每天扣20元,(每月調課后半天看病不扣工資)5天以上不享受服務工資(不含5天),病假累計一個月不享受結構工資中的浮動工資及本月學校規(guī)定的全部福利,只享受本人原有的基本工資70%,一個月至三個月隊不享受浮動工資及全部福利外,只享受本人原有的基本工資的50%三個月以上,浮動工資,基本工資及福利均不享受,以上情況均不得參加學校評優(yōu)及續(xù)聘。其他員工病假每天按崗位工資加服務工資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6、事假每天扣30元(每月調課后半天事假不扣),3天以上不享受當月服務工資(不含3天)。事假一個月以上自行解聘。其他員工事假每天按崗位工資加服務工資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7、教學人員全期事假1天以上或3天以內,病假1天以上或5天以內,發(fā)出勤良好獎100元,其他員工事假每天按崗位工資加服務工資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8、全期病、事假超過第4條,全期全勤獎全部扣除。
9、離職學習(非公派)長期病休和長期請假人員按條例第5條執(zhí)行。
10、事假、病假、曠工應記入教職員工的業(yè)務檔案,作為評估教職工工作的依據之一。
員工請假的管理制度篇2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管理,規(guī)范員工考勤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和請假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考勤管理,特殊工種由該工種主管部門結合自身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考勤管理,并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
三、考勤管理部門職責
1、行政人事部全面負責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各部門考勤制度的建立。
2、行政人事部負責收集、統(tǒng)計《員工請假單》,并對員工上下班刷卡進行控制和管理。
3、各部門負責人參與控制考勤管理,設立兼職考勤員,負責本部門考勤方面問題與行政人事部相互溝通。
四、考勤辦法和要求
1、公司考勤采用智能化、數字化方式對全公司員工日常出勤情況進行管理——即打卡考勤。
2、員工考勤是公司維護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礎,是支付工資、員工考核的重要依據。
3、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規(guī)定時間到崗和離崗,自覺打卡、接受監(jiān)督、服從管理。
4、行政人事部每月統(tǒng)計員工的出勤情況,并于次月4日以前將人員出勤情況匯總報送公司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進行審核簽字,行政人事部于次月6日以前將審核簽字后的匯總考勤表報送財務部,以此作為支付員工工資的依據之一。
5、考勤員應嚴格執(zhí)行公司考勤制度,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堅持原則、不弄虛作假,做到如實統(tǒng)計,匯總考勤數據。
6、考勤原始記錄保存時間為二年。
五、考勤規(guī)定
1、工作時間:公司依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實行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根據季節(jié)情況,予以確定通知全體員工。
2、員工每天上下班均需打卡。
六、考勤內容
員工未在規(guī)定上班時間內刷卡或雖然打卡但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工作的視為遲到。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1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1、遲到
連續(xù)遲到三次(1小時以內)或月累計遲到五次(1小時以內)以上者除按遲到處理外,另累計曠工2天。
2、早退
員工在規(guī)定工作時間內提前刷卡或離崗視為早退。早退處罰規(guī)定比照遲到條款處理。
3、曠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曠工:
①、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擅自離崗的;
②、特殊情況下請假事后一個工作日內不補假條的;
③、假期已滿,逾期未歸的;
④、不服從工作調動,未按調令期限內報到上崗工作的;
⑤、無故不打卡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證明的。處罰規(guī)定:
曠工不足2小時,扣罰曠工者1天工資;曠工2小時至3小時(不含3小時)扣罰曠工者2天工資;曠工3小時以上者扣罰曠工者3天工資;曠工12小時(含12小時)者給予辭退處理。
七、事假
1、員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應請事假;
2、事假應事前半個工作日內辦妥請假手續(xù);若遇到臨時突發(fā)事件,不能事前請假,須電話或讓他人代為請假的,在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假后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事假手續(xù),否則視為曠工;
3、事假以小時和天為單位計算,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2小時以上者按一天計算。
4、員工在事假期間患病的,按事假處理;
5、請假權限:員工事假1天內由所在部門經理審批;員工事假2天,一般管理人員事假1天,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員工事假3天以上(含3天)一般管理人員時間2天以上(含2天),中層管理人員事假1天(含1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6、事假期間停發(fā)工資;
7、員工每月累計事假不得超過5天,超過者,視情況按以下條款之一處理;①按曠工處理;②調整其到行政人事部待崗培訓(其間工資按待崗員工工資待遇發(fā)放)。
8、婚、產、節(jié)育、哺乳、工傷、奔喪假不計入事假內。
八、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上班者,應請病假;
2、病假必須提供醫(yī)院疾病證明,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3、員工請病假應提前辦妥請假手續(xù);若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辦理手續(xù)的,必須班前1小時以外電話向所在部門領導請假或讓他人代為請假,在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假后第一個工作日內應補辦病假手續(xù),否則視為曠工;
4、員工因打架斗毆,酗酒等造成傷病的按曠工處理。
九、工傷假
1、員工因工傷(含職業(yè)?。?,需要暫停工作接受醫(yī)療的,必須有醫(yī)院診斷證明,停工留薪一般不超過12月;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的,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
2、工傷醫(yī)療期間工資按照其上一年度其本人平均工資發(fā)放,具體按《工傷保險條例》有
十、補休
1、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門應嚴格控制節(jié)假日加班人數,如確因工作緊急需要加班的,需履行加班申請手續(xù);
2、員工如有加班可以安排調休,調休期間應與加班時間相等,調休時間應安排在當月,當月不調休者,以后不得在調休;
3、調休應到本部門辦理調休手續(xù)。
十一、婚假
1、員工達到適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可享受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婚假期間工資按其本人休假天數內正常出勤應發(fā)工資的100%發(fā)放。
十二、產假及節(jié)育假
1、根據國家規(guī)定,凡符合 的女員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y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42天產假。產后立即做結扎手術的增加7天;
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護理假7天,請護理假時,男方憑女方單位出具的護理證明,經批準后,在嬰兒滿月前一次性休完;
3、產假、節(jié)育假期間按其本人假期間正常出勤發(fā)放基本工資。
十三、奔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夫、妻、子、女)死亡的給假3天,并根據遠近給予相應的路程假;屬于本人撫養(yǎng)的同居家屬或兄、弟、姐、妹、岳父、岳母、公、婆死亡的經批準可給假期1到3天(不含往返路程時間);
2、喪假期間工資按其本人休假天數內正常出勤應發(fā)工資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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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請假的管理制度篇3
一、事假
1、每位員工每個自然月內事假不可超過2天,超出天數做曠工處理(特殊情況除外);
2、普通員工請假必須提前一天當面向組長提出文字申請,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情況除外);
3、普通員工如連請2天事假,需向總經理提出文字申請,批準后方可休假;
4、工作時間內臨時有急事,需向組長提出文字申請,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5、如上班前遇緊急情況,在允許范圍內,根據請假總時間在事發(fā)兩小時內向相關負責人電話請假,批準后方可休假,請假人應于假期后上班當日補填假條,并由相關負責人簽字;
6、各組長如需請假,必須提前一天當面向總經理提出文字申請,臨時情況需向總經理進行電話申請,批準后方可休假,于假期后上班當日補填假條,并由總經理簽字;
7、如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律按礦工處理,并追究本人及上級組長責任。
二、病假
1、病假需提供醫(y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事假用完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工資按基本工資的80%發(fā)放;
3、普通員工及組長請病假流程請參照第一部分。
請假制度是內部管理一項措施,有利于各組長安排工作,管理人員要認清這項工作的必要性,務必抓好和落實,督促員工嚴格遵守如上規(guī)章制度。
員工請假的管理制度篇4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員工請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工廠所有員工(包括試用期內員工)。
3.內容
3.1工廠各部門員工因私事需親自處理或因病無法上班的,須辦理請假手續(xù)。
3.2員工請假應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原因及請假類別后,由職務代理人和主管領導簽準后送行政科備案,員工請假期間所屬事務及責任由職務代理人承擔。
3.3員工請假類別及規(guī)定累計時間。
3.3.1事假
3.3.1.1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需親自處理而無法上班的,可以申請事假。
3.3.1.2申請事假須提前填寫《請假單》,經部門主管及管理部批準后方為有效。
3.3.1.3事假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每月累計不能超過3天。
3.3.1.4員工申請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違反規(guī)定的以自動離職處理。
3.3.1.5當月事假將計入員工考勤,請假工資核算按工廠《薪酬管理制度》執(zhí)行。
3.3.2病假
3.3.2.1員工因疾病或受意外傷害,可憑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申請病假。
3.3.2.2病假全年累計時間不得超過40天,需要住院治療或修養(yǎng)的,不能超過3個月(含門診期間的病假)。
3.3.2.3由于病情嚴重,需要延長治療的,可視具體情況經工廠領導批準酌情處理。
3.3.2.4病假全年累計超過規(guī)定天數的,以事假處理。
3.3.3婚假
3.3.3.1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并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可準予7天婚假。
3.3.3.2請婚假應提前15天申請,并附《結婚證》復印件。
3.3.3.3婚假含節(jié)假日。
3.3.3.4婚假期間按正常出勤計算考勤,不扣除期間請假的工資。
3.3.4慰唁假
3.3.4.1員工直系親屬死亡的,可請3天慰唁假。
3.3.4.2慰唁假不扣工資。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級(或居委會等)以上有關單位出據的員工與死者關系的證明。
3.3.5產假
3.3.5.1女性員工符合國家法規(guī)政策的,可請生育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后75天),請產假不扣工資。
3.3.5.2如所請產假超過時間的,經工廠部門經理簽準的可視同病假,不得超過30天,并按實際天數扣除工資,但不計入病假累計天數。
3.3.6公傷假
3.3.6.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公受傷,經醫(yī)院診斷暫時無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時間為工傷假。
3.3.6.2經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需要繼續(xù)治療或休養(yǎng)的可請公傷假。
3.3.6.3員工工傷期間,按本人崗位工資100%計發(fā)。
3.3.7調休假
3.3.7.1凡在工廠連續(xù)工作滿六個月者,自第7月起開始均可享受此假。
3.3.7.2員工申請調休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2天,一次申請不得超過2天,調休假期間按正常出勤計算考勤。
3.3.7.3年累計調休假超過規(guī)定天數的,以事假處理。
3.4.員工未辦理請假手續(xù)的或請假期滿未續(xù)假而不到崗的,視為曠工,情節(jié)嚴重者公司將予以開除處理。
4.假期審批
4.1請假1天以內的,由部門主管簽準,否則視為曠工;
4.2請假1~3天(含3天)的,須部門經理簽準,否則不予承認,視為曠工;
4.3請假3天以上的,須部門經理審核,副總經理批準,否則視為曠工;
4.4員工請假由部門主管或副總經理簽準后,送行政科備案;
4.5部門經理級員工由副總經理簽準,送行政科備案;
4.6急病或臨時重大事項,不能事先親自辦理的,事后應補辦手續(xù)。
5.職責
5.1員工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有關證明,根據假期核準權限呈請部門主管批準。
5.2因特殊情況,未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的,應以電話向直屬主管請假并知會行政科,并在假后上班當天補辦請假核準手續(xù),否則,做曠工處理。
5.3超過請假期限逾期未回的,應使用電話向直屬主管申請,上班當天補辦續(xù)假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處理。
5.4請假所需提供之證件,必須真實。如持假證明,將作嚴重違紀行為處理。
6.附則
6.1本規(guī)定的解釋權在行政科。
6.2本規(guī)定自頒布日起執(zhí)行。
員工請假的管理制度篇5
一、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員工組織紀律性,維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適用范圍:
1、公司生產車間和倉庫等一線員工及臨時工適用本制度第一條至第四條、第五條的2、3項、第六條和第七條。
2、各管理部門、市場業(yè)務部門人員及生產部、倉庫等主管以上人員(合同制員工及處于試用期的員工)適用全部條款。
三、請假程序:
1、公司員工請假,需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遞交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單》,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員工休假期滿后,須及時到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處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填寫《請假單》。因急事或身體不適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審批權限:
1、各管理部門人員和市場業(yè)務部門人員3天(含)以內的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請假3天以上、7天(含)以內的,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后,須報部門分管領導審批;請假7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請假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后,請假員工須在休假前持《請假單》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門及市場業(yè)務部門負責人請假3天(含)以內,由部門分管領導審批,請假3天以上須報經總經理批準,并須在休假前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3、生產部門員工請假在5天(含)以內的,由車間主管負責審批;請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內的,經車間主管審核同意后,由生產部經理負責審批;請假15天以上,須報經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批準。員工請假經審批同意后,須在休假前持《請假單》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4、生產部主管請假在3天(含)以內的,由生產部經理負責審批;請假3天以上,須報經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批準;生產部經理請假,須報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審批,并在休假前持《請假單》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五、請假類別:
1、病假
員工請病假應持區(qū)級以上醫(yī)療單位(或公司指定就診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假單辦理請假手續(xù)。休病假期間,公司按員工基本工資的60%發(fā)放工資。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將予辦理病退離職手續(xù)。如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則按相關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
2、事假
員工請事假必須說明請假事由,填寫《請假單》,按請假申請程序和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事假為無薪假(不享受工資、補貼及獎金);請假期間,按事假實際天數全額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年累計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終獎待遇;員工連續(xù)請事假滿30天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工傷假
因工負傷需住院的員工,須在指定醫(yī)院就醫(yī),由該醫(yī)院出具證明,確定其休息時間。工傷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關政策及規(guī)定執(zhí)行。
4、婚假
員工試用期滿且結婚登記日在本公司入職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員工休婚假,須本人憑結婚登記證,并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公司給予婚假3天;男女雙方若符合晚婚條件(男25周歲,女23周歲),除享受國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7天,休假時間連續(xù)計算(包括雙休日)。
婚假應在結婚登記之日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動放棄?;榧倨陂g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5、產假及哺乳假
女職工在合同期內生育,其產假及哺乳假按國家及地方 有關政策執(zhí)行。
6、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喪假;員工的近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養(yǎng)的家屬)亡故可享有1天喪假;喪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7、年休假
根據國家規(guī)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聘用及臨時用工人員除外)。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員工的年休假原則上在每年的春節(jié)前后由公司統(tǒng)一進行安排。員工如不服從公司統(tǒng)一休假安排的,作自動放棄休假處理;員工不遵守放假及上班時間規(guī)定,不按要求準時上班的,將按曠工或解除勞動關系處理。
六、其它規(guī)定:
1、為維護員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門、市場業(yè)務部門人員及生產部、倉庫等主管以上人員原則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為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員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內不得進行累積休息;同時,為體現企業(yè)對員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應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積休1天在當季內換休使用,逾期作自動放棄,每季度末累計積休天數不得超過3天,;公司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以小時、半個工作日、1個工作日為單位合理安排員工提前使用其積休,員工應予理解和支持。生產部門其他員工可根據生產經營任務安排和計件工作制實行情況,參照本規(guī)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執(zhí)行。
2、員工必須做到事前請假,事后銷假。因事不能上班時,必須提前1天履行書面請假手續(xù),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xù)的,須以電話向部門主管請示并得到批準,事后立即補辦手續(xù)。如未辦手續(xù)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xù)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連續(xù)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7天按開除處理。
3、各部門負責人、主管及員工請假前均須事先落實本人請假期間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確保其崗位及負責的相關工作正常開展。
4、員工請假、調休以半天(4小時工作時間)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調休的原則,在當月完成,不得累計。一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病假、工傷除外)。對于請假超過30天的員工,將作為年度是否給予員工加薪、晉升的重要考核依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修訂和完善。
員工請假的管理制度篇6
1、目的:
為規(guī)范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3、請假程序
1)、不論何種假期,員工請假1天(含)以內者,由主管
2)、員工填寫請假單,經各部門
3)、較長時間的假期,必須交接好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xù)性。
4)、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
5)、公司所有員工無論因公、私事請假經批準后,均需交請假單至辦公室備案歸檔。
4、請假申請規(guī)定:
1)、病假
①.員工因病假請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規(guī)醫(yī)院開具的病假條,請假一天(含)內下,可憑請假單銷假。
②.員工病假休假,需填寫《請假單》,寫明假別、原因、時間,按照請假程序辦理,員工若因急病未能在當天親自遞交《請假單》,必須及時電話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門主管請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內補齊請假手續(xù),交由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未辦任何手續(xù)而缺勤者,作曠工處理。
③病假期間工資按當日基本工資的50%扣除。
2)、事假
①員工因事需要休假時,可申請無薪事假,并填寫《請假單》。
②一天以內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部門經理同意后,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事假2天(含)以上,需報總經理批準后,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連續(xù)請假3天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不允許電話請假和代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但需相關
③員工親屬住院需要本公司員工護理的,按事假處理。
④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一次最長不得超過10天,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
⑤特殊情況需報公司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的超過假期者按曠工處理。
⑥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
3)、工傷假
①凡工作中非個人過失造成負傷,二十四小時內憑正規(guī)醫(yī)院簽發(fā)的《診斷證明》依法享受工傷假。
②工傷期間的工資按照負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月支付。
4)、婚嫁
凡請婚假者,應提前一周填寫《婚假請假單》直接交總經理,由總經理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請假單》至行政部備案。
①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國家規(guī)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憑結婚登記證一年內一次性休完,不可分開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間的工資照常發(fā)放。
5)、產假
女職工生育符合《人口與_條例》,辦妥生育假期手續(xù)的,公司準予假期。
①請產假應提前一周填寫《產假請假單》,報公司總經理,由總經理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產假申請單》至行政部備案。
②凡在公司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持醫(yī)院證明書均可申請帶薪產假或產后護理假
③單胎順產者,產假90天,其中包括產前假15天;難產者,再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齡員工(女24周歲,男26周歲),單胎順產者,產假為120天,難產者,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⑤女員工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根據醫(yī)院的證明,視情況給予15-30天的產假;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45天的產假。
⑥男員工的產后護理假為7天,晚育者為15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⑦產假期間薪水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標準發(fā)放。
6)、喪假
以下情形視為喪事假(需提出書面申請)
①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死亡,準假3天。
②喪假是國家規(guī)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須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事假處理。
③喪假期間工資照常發(fā)放。
7)、年假
①在公司連續(xù)工作滿一年以上者(正式轉正之日起算),可享受5天帶薪年休假,年休時間按照在本公司的工齡計算,每滿一年增加一天,最高不超過15天。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為一個單位,由行政部根據工齡發(fā)放相應的《年假單》,每次請年假需出示《年假單》,并交行政部備案。
③帶薪休假期間,不記錄考勤,發(fā)放全額工資。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單》兌換補貼,補貼標準為當日基本工資的兩倍,計入次月工資中發(fā)放。
5、公出
1)、在工作時間需要外出辦理業(yè)務時,需在《辦公室員工出入登記表》中作登記,需注明時間,內容,地點,并且
2)、外出時間不到半天的,可自行登記,外出時間超過半天的,需讓部門經理同時簽字,如因私自外出而未登記或告知部門經理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如有緊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來公司的,可電話告知部門經理,待返回公司后補辦手續(xù),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員工請假的管理制度篇7
一、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二、請假程序
1、審批權限
①、員工請假1天,由物管部長審批
②、員工請假3天,由公司經理審批
③、員工請假3天以上,由董事長審批
2、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條,經各部門領導批準后交佳和物業(yè)辦公室備案歸檔。
3、請假前必須交接好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xù)性。
4、超假期應及時請示有關領導,之后補辦手續(xù)。
三、請假規(guī)定
1、事假:
①、經領導批準的事假3天以內,工資照發(fā),超過3天不發(fā)工資。②、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全年累計不得超過20天。
③、員工因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事后辦理審批手續(xù),未辦理補辦手續(xù)
按曠工處理。
2、病假:
①、員工因病請假需憑醫(yī)院診斷證明,領導審批。
②、員工因病請假,工資照發(fā)。
3、工傷假:
①、凡因工作中非個人過失造成負傷,憑正規(guī)醫(yī)院簽發(fā)的《診斷證明》依法享受工傷假。
②、工傷假工資照發(fā)。
4、婚假
①、凡請婚假應提前一周填寫《請假單》,報相關領導審批,并做好交接工作。
②、婚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③、婚假按國家規(guī)定可請假七天。
5、產假
①、凡請產假應提前一周前填寫《產假請假單》,報公司有關領導審批,并做好交接工作。
②、產假可享受一個月假期,產假期間按國家規(guī)定工作照發(fā)。
6、喪假
以下情形視為喪假
①、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死亡,準假3天,需報有關領導審批。
②、喪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6、曠工認定:
員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①、未經領導批準,擅自休假
②、未辦理請假手續(xù)休假
③、不請示報告休假
上述曠工行為視其情節(jié)按一下規(guī)定進行處罰
①、按工資3倍處罰,在當月工資扣除
②、曠工2次,按辭退處理
員工請假的管理制度篇8
1.目的及適用范圍
本制度目的在于規(guī)范職工的請假行為,為考勤
本制度適用于全體員工。
2.假別及準許期限
2.1婚假
本人婚假,10.天。
兒女婚假,5.天。
2.2喪假
本人及配偶的直系親屬喪假,7天。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喪假,3天。
五代以內旁系血親喪假,2天。
2.3病假
本人病假,酌情而定,嚴禁欺瞞。工傷類病假不在此列。
2.4事假
僅限于特殊情況,酌情而定,但每個會計月累計不超過3天。
男員工在妻子生產時可以請7天假,并可分成兩次申請。
2.5農忙假
沒有農忙假。
2.6產假和喜假
女員工可以請6個月的產假。假后上班時間需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7探親假
本公司距父母長住地(已住一年以上)300.公里以上者,每個會計年可有10.天的探親假(不包括路途天數)。路途天數據實際情況確定。
2.8事假不可在月末月初時跨月連用。
2.9假期中包括休息日者,休息日不計入假期。
3.假期的申請和批準
3.1請假者本人填寫標準格式的《請假條》,報直接上級同意,報更上一級批準。然后由請假人送交公司考勤員備案。
請假理由須寫明具體內容,僅寫‘有事’一類字樣視為沒有理由而不予批準。
因緊急情況或人力不可為的情況確需電話請假時,要在上班前一小時向直接上級請假。批假的負責人向考勤員請假。
捎假的情況同上。
電話請假與捎假的情況由請假人所屬部負責人向部門工作會報審,不符合電話請假或捎假條件者,視情況處罰,最嚴重者按曠工處理。
3.2續(xù)假與請假的程序相同。
3.3考勤員在考勤登記時如沒有見到合法假條,則視請假人為曠工。后交假條者,交前階段視為曠工(按整天處理),且假期不能順延。特殊情況報部門工作會處理。
4.超假與曠工
申請和批準的假期天數超出本制度規(guī)定的天數時,超出部分為一類超假。
因電話續(xù)假或捎假而超出本制度規(guī)定天數的部分為二類超假。
不屬于一二類超假的超假為曠工。
5.假期的工資核算
5.1婚假、喪假、病假、產假、事假,在規(guī)定的天數內不計工資。
5.2一類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資的10.%,第二天加扣20.%,以次類推。
二類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資的20.%,第二天加扣40.%,以次類推。
5.3曠工者按《獎懲條例》處理。
6.銷假
請假人假后到公司上班前,先向考勤員銷假。
不銷假者視為曠工,確證不是曠工者,則扣除相應時段(但按整班計)的一半日工資。
7.責任
對曠工者,其直接上級應向考勤員及時通報。不通報者,按《獎懲條例》接受處理。
綜合辦監(jiān)督執(zhí)行本制度。